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录取
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我校财务公示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户口档案。
3.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型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财计处网(www.jdcw.sjtu.edu.cn)上的公示学费项目。我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勤免补”的资助体系,奖励学业优秀的学生,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在入学时申请办理。
十、其他
1.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48。
2.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5
3.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调整:2021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将原工程领域对应调整为:
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8个专业学位类别;工业工程、物流工程领域调整至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类别。具体见下表: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调整对应表 | |
原工程领域名称 | 2021年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
控制工程 | 0854电子信息 |
集成电路工程 | |
计算机技术 |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
仪器仪表工程 | |
软件工程 | |
生物医学工程 | |
机械工程 | 0855机械 |
车辆工程 | |
航空工程 | |
工业设计工程 | |
材料工程 | 0856材料与化工 |
化学工程 | |
环境工程 | 0857资源与环境 |
动力工程 | 0858能源动力 |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 |
电气工程 |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0859土木水利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
生物工程 | 0860生物与医药 |
制药工程 | |
食品工程 | |
交通运输工程 | 0861交通运输 |
工业工程 | 1256工程管理 |
工程管理 | |
物流工程 |
十一、联系方式
1.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39室
电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123-108
网站:yzb.sjtu.edu.cn email: yzb-ss@sjtu.edu.cn
2.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研招办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15室
邮编:200025
电话:021-63846590+776248
传真:021-53068810
网站:https://www.shsmu.edu.cn/yjsy/zsgz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