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大学是一所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和检验检疫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院校,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为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我校与义乌市政府签约共建中国计量大学义乌研究生院,旨在对接义乌产业特点、用人单位需要,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中国计量大学,招生代码:10356,办学地点及校址:中国计量大学主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大学东校区,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68号;中国计量大学义乌研究生院,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大学路6号。
第三条 颁发证书: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并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由学校颁发中国计量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四条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五条 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学制)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按照学校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六条 修业年限:我校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2.5-3年,具体学制见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未能修满规定学分或未能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
第七条 国家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只能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并在复试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八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见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九条 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十条 报考我校法律硕士的考生,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