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择报考点以及所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现场确认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应该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1、准考证: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五、复试
1、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考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校复试线。
2、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实验(实践)考核和综合面试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测试、外语交流能力测试等,部分学院根据需要安排实验(实践)考核。复试笔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其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见我校2021年硕士招生复试公告。
4、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录取
1、我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通过接收推免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等多种方式录取优秀考生。
2、在招生计划内,我校综合考察考生入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道德素质、以往学习成绩和创新实践能力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21年6月发放。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档案调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七、学制、学费及奖助
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具体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2、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向所有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28000元/生·学年,中法工程师学院42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工商管理硕士(MBA))培养全过程学费13.8万元,会计硕士(MPAcc)培养全过程学费9.8万元,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全过程学费5万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培养全过程学费26万元,工程管理硕士(MEM)培养全过程学费7.8万元,其他非全日制硕士培养全过程学费均为4.5万元。
3、我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助”津贴、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奖助体系,保障学生的学习生活。详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
八、其他说明
1、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包含接收推荐免试生、公开招考、少数民族骨干、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和单独考试等各类计划。各学院各专业用于公开招考的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考生报考情况等进行适当调整。如接收推荐推免生计划未使用完由学校统筹调配使用。
2、2021年我校招收的部分硕士研究生在江阴校区培养,相关专业及计划见《招生专业目录》。主要包括: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机械(研究方向:机械工程)、材料与化工(研究方向:化学工程、材料工程)、电子信息(研究方向:光学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能源动力(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土木水利、图书情报、社会工作等专业的部分硕士生;工业工程(0802Z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中法工程师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的全部硕士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程管理硕士全部硕士生;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硕士工作所在地为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泰州、盐城等地区的硕士生,在江阴校区培养。
3、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转户口和档案、不安排住宿。
4、考生如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7、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开展研究生招生工作,考生需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有关通知。
8、本简章中未明确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94
联系电话: 025-84303162 传真:025-84315498
Email:yjszs@mail.njust.edu.cn 研究生院网:http://gs.njust.edu.cn
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南京理工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