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将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这两个类别分别进行招生,具体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可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研招网填报系统中的招生人数为学校2020年计划人数,仅供参考。2021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及我省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专用,该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全国各高等学校特别是国内重点大学中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符合相关条件可获得“推免生专项资助”。
三、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注:我校有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我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另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另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江西警察学院联合培训中心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面向江西警察学院毕业生或在职江西公安系统考生报考。
7、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另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