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详见《成都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4.凡符合报名参加单独考试条件的考生,初试科目包括单考思想政治理论、单考英语、两门专业课共计四门,全部由我校负责组织命题。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学校将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复试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划定A类分数线且达到各专业或各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3月下旬,复试具体程序及要求,请考生届时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与相关学院联系。
3.复试内容:复试一般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笔试、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环节。会计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初试合格、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详见《成都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
5.我校认为如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调剂
我校调剂工作的具体程序及条件要求待初试结束后再公布,请考生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六、录取
(一)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被录取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七、学习方式及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
八、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经济学(招生学科代码前2位为02)、法学(招生学科代码前2位为03)、文学(招生学科代码前2位为05)、管理学(招生学科代码前2位为12)门类专业7200元/生·年;艺术硕士20000元/生·年;会计硕士18000元/生·年;除以上的其他招生学科8000元/生·年。
学费最终标准以学校财务处正式文件为准。
(二)奖助学金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多渠道提高研究生待遇。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考须符合报考条件。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章程的报考条件及成都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学院及学科专业的报考要求,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复试录取(含调剂录取)、入学报到等各环节均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复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我校各专业所列的参考书目仅供参考,考试范围不受参考书目限制。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四)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和动态请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www.gra.cdut.edu.cn/。
十、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4078699
邮政编码:610059
本章程如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原标题:成都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文章来源:https://yz.scu.edu.cn/zsxx/Details/48cac3f9-6b1c-4528-8638-86cf98dc329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