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初试
请考生于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27日(超过3小时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详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考生各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招生专业点击此处)。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旬前后,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初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考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我校各类享受加分政策均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网报公告)按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相关材料不合格者不得享受加分。
复试期间,学校将审查考生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学位证、准考证以及盖有原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补验毕业证、学位证)。
六、录取及调剂
(一)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我校将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其单位,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的程序及要求届时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
七、其他
(一)考生(单独考试除外)在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自命题专业课考试大纲登录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原则上为业余时间到校上课。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学科专业只招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四)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基本情况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
(五)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学校审批为准。
(六)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七)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详见《2021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关于单独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详见《2021年单独组织考试招收四年以上工龄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九)关于秦皇岛分校有关事宜详见《关于秦皇岛分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及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点击此处)。
(十)关于我校将同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专业(085212)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详见《东北大学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电子信息(软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介绍》(点击此处)。
(十一)关于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详见《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考须知》(点击此处)。
(十二)关于佛山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情况详见《关于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及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点击此处)。
(十三)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楼(原综合科技大楼)521室
邮政编码:110819
联系电话:024-83687556
传真号码:024-23907982
网址:http://yz.neu.edu.cn/
原标题:东北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http://yz.neu.edu.cn/2020/0916/c5933a178822/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