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对于全日制、非全日制的界定和管理,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于2021年6月上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习年限、学习形式、培养校区和住宿情况
我校办学地点包含北京中关村校区和苏州校区,国际学院和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地点在苏州校区,其他专业学位和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生培养地点在北京中关村校区。
我校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或3年,可为全日制学生安排住宿,不为非全日制考生安排宿舍。各专业学习形式详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九、学费标准
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有关学院网站上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最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十、奖助办法
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考生可访问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ruc.edu.cn),在“规章制度”下“在校培养”专栏查阅学业奖学金介绍和“三助”(助研、助岗、助教)管理实施细则。
十一、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二、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三)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2021年,我校哲学院、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统计学院、历史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汉青研究院、商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实行硕博直通研究生培养模式,详情请咨询相关学院。
(五)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七)考生应当遵守我校以及报考点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不遵守相关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pgs.ruc.edu.cn
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崇德东楼四层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2)。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各院系咨询电话可查询研究生招生网。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14日
原标题:中国人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pgs.ruc.edu.cn/info/1041/24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