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规范我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7〕1436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21级秋季学期入学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的说明如下。
(一)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每生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每生每年12000元。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每生每年25000元;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每生每年15000元。
(二)研究生奖励与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奖学金、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奖学金与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不重复享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3.笹川良一优秀青年奖学金(只限文科生)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4.丸山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并可参评校长励学奖学金、乌可力奖学金等。
5.“三助”
学校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享受“三助”补助。
6.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国外学术交流访学项
学校设有专项经费,支持研究生自主提出具有创新价值的研究课题,资助研究生三个月以上的国外访学、参加国际会议,培养研究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
五. 毕业就业、办学地点和住宿情况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我校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按照国家研究生计划为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办理《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学校研究生培养专业办学地点分布在北校区和南校区。北校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南校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有住宿需求的全日制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符合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报系统“备用信息”栏注明服务期满年月和加分政策名称,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须在网报系统“备用信息1”栏注明在职及定向单位名称。网报系统所填手机号码不要变更或者停用。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对于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通过材料审查的考生方可下载准考证,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考生不准予考试。除2021届应届本科生在2021年9月入学时查验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外,其他考生在复试时均须提交学历证书以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im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的相关信息。
七. 咨询申诉
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咨询申诉。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楼605办公室
邮编:010021
电话:0471-4992114
邮箱:ndyjsyzsb@imu.edu.cn
传真:0471-4992114
内蒙古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详见官网https://gs.imu.edu.cn/info/1086/3000.htm